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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检测项目标准要求(三)

  • 发表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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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泡沫灭火系统(系统类型:固定式/半固定式 高、中、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选择相应的系统)

(1)泡沫泵站和泡沫液贮罐:泡沫泵站与保护对象的距离不宜小于30m ,且应满足在消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最远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宜大于5min。泡沫泵站应设有与本单位消防站或消防保卫部门直接联络的通讯设备。泡沫液贮罐罐体或铭牌、标志牌上应清晰注明泡沫灭火剂的型号、配比浓度、泡沫灭火剂的有效日期和储量。 贮罐配件应齐全完好,液位计、呼吸阀、安全阀及压力表状态应正常。泡沫液贮罐的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比例混合器:比例混合器的选型应符合设计要求,液流方向应正确。阀门启闭应灵活,压力表应正常。

(3)泡沫产生器:1)液上喷射的泡沫产生器:液上喷射的泡沫产生器规格型号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气孔、发泡网及暴露的泡沫喷射口, 不得有杂物进入或堵塞,泡沫出口附近不得有阻挡泡沫喷射及泡沫流淌的障碍物。当一个储罐所需的泡沫产生器数量超过一个时,液上喷射的泡沫产生器应沿罐周均匀布置。外浮顶储罐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射口的设置和泡沫堰板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2)液下喷射的泡沫产生器:液下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水平安装在在防火堤外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进口侧应设置检测压力表接口,在其出口侧应设置压力表,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泡沫喷射口的布置和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高倍数泡沫发生器:高倍数泡沫发生器规格型号、数量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无损坏或变形,各喷嘴应无堵塞,发泡网喷水状态正常。泡沫发生器前应安装控制阀、压力表和管道过滤器,进口压力不应小于设计值。吸气孔、发泡网及暴露的泡沫喷射口,不得有杂物进入或堵塞:泡沫出口附近不得有阻挡泡沫喷射及流淌的障碍物。

(4)泡沫栓:泡沫混合液管道上泡沫消火栓的规格、型号、数量、位置、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阀门启闭应灵活。地上式消火栓应垂直安装,其大口径出液口应面向道路。地下式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标志,其顶部出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得大于400mm。室内泡沫消火栓栓口方向宜向下或垂直于墙面,高度为1.1m。

(5)泡沫喷头:泡沫喷头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泡沫喷头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喷头四周不应有影响的障碍物并保证使泡沫直接喷到保护对象上。

(6)管道:泡沫和泡沫混合液管道应采用钢管,管道外壁应进行防腐处理。防水堤外的泡沫混合液应有2%的坡度坡向放空阀。连接产生器立管应有管卡固定在罐壁上,间距不宜大于3m,立管下端应设排查清扫口。泡沫混合液立管宜用金属软管与水平管道连接,浮顶储罐可不设金属软管。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压力开关、管道过滤器、泡沫产生器涂红色。

(7)系统功能试验:系统的启动方式:手动系统、自动/手动系统

1)喷射试验:在消防泵试运转及系统水压试验后,泡沫液储罐储存泡沫液之前应进行喷水试验,试验时各测点压力值应符合设计要求。产生器喷洒应正常。2)系统联动试验:对于自动探测报警和自动控制喷放的泡沫灭火系统应进行系统联动试验:系统能接收报警信号,并发出开启系统的指令,直至喷水或喷射泡沫,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宜小于1min。

8、气体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1)防护区的设置:防护区内应设疏散通道,防火区门为防火门应向外开启,并能自行关闭,在疏散通道与出口处,应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防护区内和入口处应设声光报警装置,入口处应设安全标志和灭火剂释放指示灯。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灭火后防护区应能通风换气。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装置。 应配置专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防护区设有开口时, 应设置自动关闭装置。

(2)瓶组与储罐:贮瓶间应设在靠近防护区的专用房间,出口处应直通室外或疏散通道。应设应急照明。地下储瓶间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应直通室外。应注明灭火剂名称,储瓶应有编号,驱动装置应有分区标志牌,选择阀手动启闭应灵活。同一防护区内用的灭火剂贮存容器规格应一致。贮存容器的支、框架应固定牢固,并采取防腐处理。储瓶的称重装置应正常,并应有原始重量标记。二氧化碳储瓶及储罐在灭火剂的损失量达到设定值时发出报警信号。低压二氧化碳储罐的制冷装置应正常运行,控制的温度和压力应符合设定值。

(3)系统组件:系统驱动装置压力表便于观察,压力符合设计要求;驱动瓶正面应设标志牌,标明防护区名称,并安装牢固;电磁驱动器电气连接线应穿金属管保护。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并安装牢固,组合分配气体灭火系统的集流管上,应设泄压装置。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手柄应在操作面一侧,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每个防护区主管道上应设压力讯号器。容器阀与集流管之间的管道上应设液体单向阀,单向阀与容器阀或单向阀与集流管之间应采用软管连接。喷头数量、型号、规格和喷孔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二氧化碳灭火剂贮存装置应设称重检漏装置。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实际压力不应低于相应温度下贮存压力,且不应超过该贮存压力的5%。

(4)气体灭火系统功能试验:1)启动方式:管网灭火系统应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无管网灭火装置应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2)模拟启动试验:自动状态下,灭火控制装置和报警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或手动启动紧急启动按钮后,防护区声、光报警装置启动,延时20-30s,自动启动驱动装置,气体释放后,防护区的气体释放灯亮。联动设备动作正确,符合设计要求。应急切断应能在规定的延时时间内可靠地切断自动控制功能。3) 模拟喷气试验:灭火系统接到灭火指令后,应能自动启动灭火系统经30s延时后,试验气体从防护区内每个喷嘴喷出,气体喷射畅通。在报警,释放各阶段防护区内、外有关声、光报警及反馈信号应符合设计要求。试喷防护区内灭火剂输送管道和相应驱动气体管道等设备,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损坏。

9、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控制柜: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 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应有手动、自动切换装置。

(2)机械加压送风机:送风机的铭牌清晰,型号、规格、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风机现场、远程启停正常,启动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风机的工作状态。

(3)送风阀:送风阀(口)的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安装牢固。送风阀开启与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反馈信号应正确。

(4)系统功能:应能自动和手动启动相应区域的送风阀、送风机,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防烟楼梯间的余压值应为40Pa~50Pa ,前室、合用前室的余压值应为25Pa~30Pa 。

10、机械排烟系统

(1) 控制柜: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 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应有手动、自动切换装置。

(2)排烟风机:排烟风机的铭牌清晰,型号、规格、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风机现场、远程启停正常,启动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风机的工作状态。

(3)排烟阀、排烟防火阀:排烟阀、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安装坚固。排烟阀、排烟防火阀开启与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反馈信号应正确。

(4)系统功能:应能自动和手动启动相应区域排烟阀、排烟风机,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设有补风的系统,应在启动排烟风机的同时启动送风机。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动启动。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排烟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通风与排烟合用风机时,应能自动切换到高速运行的状态。电动排烟窗系统,应具有直接启动或联动控制开启功能。

1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应急照明:应牢固、无遮挡,状态指示灯正常。应急照明灯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20min,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不应小于30min。地上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0.51x,地下工程疏散照明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5.01x。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其工作面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时的照度。

(2)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安装应牢固、无遮挡,指示方向明显清晰。安全出口标志设在出口顶部,疏散走道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状态灯应正常,地面中心照度不应小于1.01x。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min。自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当正常光源变暗后,应能自发光。

12、应急广播系统

(1)扩音机:仪表、指示灯显正常,开关和控制按钮动作灵活。监听功能正常。

(2)扬声器:外观完好,音质清晰。

(3)系统功能:应能用话筒播音。应在火灾报警后,按设定的控制程序自动启动火灾应急广播。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时,应符合GB50116-1998的5.4.3的规定。播音区域应正确、音质应清晰。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火灾应急广播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13、消防专用电话: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以直通方式呼叫。消防控制室应能接受插孔电话的呼叫。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外线电话。通话音质应清晰。

14、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门:组件齐全完好,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防火门应能自动闭合,双扇防火门应按顺序关闭;关闭后应能从内、外两侧人为开启。常闭防火门开启后应能自动闭合。 电动常开防火门,应在火灾报警后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 应能自动和手动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统。

(2)防火卷帘:组件应齐全完好,紧固件应无松动现象。现场手动、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和机械操作应正常,关闭时应严密。运行时应平稳顺畅、无卡涩现象。安装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联动下降至楼板面;在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0.5m至5m内应设置不少于两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并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联动触发信号,应直接下降至地面,并应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反馈信号。

(3)电动防火阀:应完好无损,开启与复位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应在相关火灾探测器动作后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15、消防电梯:首层的消防电梯迫降按钮,应用透明罩保护,当触发按钮时,能控制消防电梯下降至首层, 此时其他楼层按钮不能呼叫控制消防电梯,只能在轿厢内控制。轿厢内的专用对讲电话应正常。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应超过60s。联动控制的消防电梯,应由消防控制设备手动和自动控制电梯回落首层,并接收反馈信号。

16、灭火器:选型、数量及放置地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在有效期内使用,经过维修的应有维修标志;报废年限应符合GA95-199 5的5. 2要求。筒体应无明显锈蚀和凹凸等损伤,手柄、插销、铅封、压力表等组件应齐全完好;灭火器型号标识应清晰、完整。压力表指针应在绿色区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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